嚴禁惡意壓價、低水平建設!住建部:切實提升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
今日,住建部發布《關于加強保障性住房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通知》,其中提出:
1. 明確本地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底線要求,制定便于監督檢查的技術要點。 1. 合理確定工程造價。深化工程造價改革,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招投標行為,嚴禁惡意壓價、低水平建設。全面實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加強合同履約管理。 1. 加強設計施工質量控制。設計單位應精心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明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設計措施。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方案時應明確防治的具體做法,切實提高工程質量。 一、提高對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重要性的認識 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是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對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意義重大。工程質量是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的核心,關系到住房保障政策有效落實,是新發展階段實現居住條件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的重要體現。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站在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提升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的重要意義,切實解決質量常見問題,讓住房困難群眾“住得進”“住得好”。 二、制定便于監督檢查工程質量的技術要點 各地要結合實際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在執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基礎上,參照以下內容明確本地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常見問題防治的底線要求,制定便于監督檢查的技術要點。 (一)室外迎水面防水。伸出屋面管井管道、雨水管以及女兒墻等泛水處應設防水附加層或進行多重防水處理。女兒墻壓頂向內排水坡度不應小于5%,壓頂內側下端應作滴水處理。外門窗應滿足氣密性、水密性要求,與墻體間連接處應有效密封,門窗洞口上沿應設置滴水線,下沿應設置排水構造,排水坡度不應小于5%。地下室迎水面主體結構應為防水混凝土且抗滲等級滿足要求,厚度不應小于250mm。 (二)室內房間不滲漏。衛生間樓地面和墻面應設置防水層,淋浴區墻面防水層翻起高度不應小于2m,且不低于淋浴噴淋口高度,洗面器處墻面防水層翻起高度不應小于1.2m,其他墻面防水層翻起高度不應小于0.3m。管道連接嚴密、維修更換便捷,連接部位不滲不漏。安裝在樓板內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20mm;安裝在衛生間及廚房樓板內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50mm。衛生潔具、廚房水槽與臺面、墻面、地面等接觸部位應密封防水。 (三)室內隔聲防噪。樓板、墻體上各種孔洞均應采取可靠的密封隔聲措施,門窗和隔墻隔聲性能優良,產生噪聲和振動的設備應具有減振、隔振措施。電梯井道、機房不應貼鄰臥室,或設置有滿足隔聲和減振要求的措施。外部噪聲源傳播至臥室的噪聲限值晝間不大于40dB、夜間不大于30dB,內部建筑設備傳播至臥室的噪聲限值不大于33dB。樓板厚度不小于100mm且隔聲構造符合要求,現場測量的計權標準化撞擊聲壓級不應大于65dB。 (四)室內空氣健康。建筑材料和裝飾裝修材料應綠色環保,優先選用獲得認證標識的綠色建材產品。室內空氣污染物濃度甲醛不大于0.07mg/m3、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不大于0.45mg/m3。衛生間存水彎水封及地漏構造水封深度均不應小于50mm。廚房排煙道應有防止支管回流和豎井泄漏的措施。 (五)室內建筑面層平整無開裂。頂棚、墻面、地面應選用不易變形的材料,平整度2m內偏差不大于3mm。飾面磚無裂痕、無缺損、無空鼓,接縫應平直、光滑。地磚面層與墻面交接處宜采用踢腳線或墻壓地方式。墻面壁紙、墻布應粘貼牢固,不得有漏貼、脫層、空鼓和翹邊。吊頂的吊桿、龍骨和面板應安裝牢固,面板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壓條應平直、寬窄一致。 (六)固定家具安裝牢固美觀。櫥柜等應緊貼墻面或地面牢固安裝,柜門和抽屜開關靈活、回位準確,飾面平整無翹曲。集成廚房、集成衛生間預留空間尺寸合理,表面平整、光潔,無變形、毛刺、劃痕和銳角。櫥柜、臺面、抽油煙機、潔具、燈具等與墻面、頂面、地面交接部位應嚴密,交接線順直、清晰、美觀。 (七)設備管線設置合理。設備與管線應滿足正常使用需求,安裝整體效果美觀,便于檢修和維修改造。附屬機電設備的基座或支架,以及相關連接件和錨固件應具有足夠的剛度和強度。生活給水的材料和設備滿足衛生安全要求,飲用水池(箱)應采取保證儲水不變質、不凍結的措施。電源插座均為安全型插座,廚房、衛生間、洗衣機等電源插座應設有防止水濺的措施。 (八)圍護系統防墜落。墻體保溫板材與基層之間及各構造層之間連接牢固,連接方式、拉伸粘結強度和粘結面積比應符合標準要求。建筑外保溫系統與主體結構連接可靠,滿足安全、耐久要求,不得空鼓、開裂和脫落。建筑的立面裝飾構件與主體結構的連接應進行抗震設防。填充墻、女兒墻等非承重墻體應與主體結構連接可靠。 三、強化責任落實和監督管理 (一)合理確定工程造價。深化工程造價改革,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招投標行為,嚴禁惡意壓價、低水平建設。全面實行施工過程價款結算,加強合同履約管理。 (二)加強設計施工質量控制。設計單位應精心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明確質量常見問題防治設計措施。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方案時應明確防治的具體做法,切實提高工程質量。 (三)健全市場和社會監督。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積極探索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推動保障性住房工程質量信息公示,發揮社會監督約束作用。 (四)創新組織管理方式。保障性住房建設應積極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大力推廣裝配式等綠色建造方式。積極推行建筑師負責制和全過程工程咨詢等新型組織管理模式,促進建筑、結構、機電設備、裝修等各專業協同。 (五)落實主體責任。明確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和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強化施工過程留痕。結合技術要點加強對保障性住房質量的監督檢查,對產生重大質量問題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主體責任。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