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共同制定并頒布了室內裝飾設計師國家職業標準。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同時廢止。
附件:室內裝飾設計師國家職業標準.pdf